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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东方市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邀请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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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2020〕56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掌握我市2020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更新第三次国土调查(下称“三调”)成果,保持国土调查数据现势性,为我市开展农用地转用、土地供应及土地征收项目报批等工作提供详实基础数据。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决定委托具有地理信息测绘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开展东方市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欢迎有意向的技术单位前来了解并向我局提交意向函。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方市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二、项目内容:
(一)技术要求
调查单位需要熟悉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技术路线以及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技术标准。在技术上保障东方市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作内容
调查单位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结合有关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2020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国家、及省级要求承担相应工作;于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我市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向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送变更调查更新汇总成果及数据库。
(三)技术人员
调查单位应按工作要求安排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专业技术人员投入到工作中。技术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保其工作期间在岗尽职,保障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质量保障
对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所有工作成果的质量标准进行100%检查,配合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开展核查工作,对存在不合规成果及时整改,保证成果质量。
(五)主要成果
调查单位应向我市提交符合技术标准的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文字成果、图件成果、成果汇总表以及数据库成果,成果逐级汇交到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8日
报名地点:海南省东方市二环南路4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204室自然资源调查确权岗。
四、报名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国土变更调查及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经验,熟悉我市自然资源状况,具有完善有效的国土调查成果质量保证制度的优先考虑。
(二)需携带报名资料:①报价函;②“三证合一”营业执照;③测绘资质证书;④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授权委托书;⑥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⑦工作方案。
(三)谢绝联合报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昭虹 咨询电话:25585035 18808906609
六、其他事项
如有异议,可向我局行政办公室反映;
局办公室联系人:吴衍阳,联系电话:25590456
特此公告。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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